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見義勇為事業〗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社會營造見義勇為、崇■德向善的濃厚氛圍,根據《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ㄨ勇為人員條例》《江蘇省見義勇♂為稱號評定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對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間,全省湧現的見義勇為人員和見義↑勇為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工作者進行表彰公々示。
為充分面试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現將擬表彰對象名單進行◣公示(見附件),公示期為10月7日至10月12日(5個工作日)。凡對公示人選及事跡有異議者,請於公示期內向省見義勇為基金會辦⌒ 公室來訪、來電、來函反映,反映情況須實事求是,提供線索或事實≡依據。聯系電話:025-83525431;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山陰路2號;郵編:210024。
附件:江蘇省見義勇為稱號擬表彰對象及簡要事跡.pdf
江蘇省見義勇為工作先進工作單位、先進工作者擬表彰對象.pdf
江蘇省公安廳 江蘇省人∑社廳 江蘇省見義勇為基金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