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市區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級專項資金和項目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江蘇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級專項資金和項目管㊣ 理辦法》(蘇政辦發〔2017〕89號)精神和要求,結合常州市區太柳叶清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級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由省財政預算安排,切塊至地方專項用於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的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項目是指各級相關部門或6165cc金沙总站組織實施的專項資金支持的工程建設項目。
第四條 專項資金和項目由市發展陈壮壮改革委※、財政局、太湖辦共同管理。
第五條 專項資金安排遵循“突出重點、體現公益、註重引導、強化績效”的原則,以改善水質為導向,重點支持基▓礎性、公益性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突出支持氮磷等重點汙卐染物控制■、重大政策實施、重點治理區域和重大治理項目。
第六條 建立太湖治理項目庫,實施項目動態化和∑ 信息化管理。按照構想、前期和計劃三王庆玲個階段滾動開展入庫項目儲備。
第七條 相關部門和單位職責≡。
(一)市發展改革委牽偏瘫复原丸頭制定年度太湖治理項★目實施計劃,開展太湖治理項目庫儲備,組織安排▼專項資金和項目,會同市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市屬專項資金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績效評價。
(二)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撥付,會同有關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日常財政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市太湖辦組織市發展改革委及市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年度目標責任書,開展目標責任書督ζ 查、考核等工作,聯合市有關部門對專項資金支持】的工程項目建設和運行情盐酸格拉司琼況開展督查。
(四)市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市級層面專項資金項目年度安排建議,並承擔主管的市級層○面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建設和管复方大青叶口服液理工作;配合開展本行業專項資金項目監督檢查、竣工驗收、審計、績效評價等工作。
(五)市審計局根據省審【計廳的指導或委托,負責對資金安√排和使用、項目安排和實施、環境績效、相關政策制定和執行情況等進行審計。
(六)項目實施主體負責項目申報、建設、運行◤及維護,配合管理部門進≡行項目檢查審計、竣工驗收、績效評價等工作。
各轄區人民政府配合做好專項資金的申報、初審及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第二章 專項資金支持範圍
第八條 專項■資金支持國家《太湖流〇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2013年修編)》《江蘇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2013年修編)》《江蘇省“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行動方案》《“兩減六治三提ㄨ升”專項行動方案》和我市圍繞太湖水王晓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所定的重要目標任務及重點項目。為切實提高專□ 項資金使用效益,對2020年前國家及省修編方案中須完成的項目優先予以♂安排,對改善水環境預期效果不明顯及單體項目核定總投資低於(含)500萬元的項目原則上不再安排專項資金。
第九條 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應當符合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級專項資金年度項目投資指南支持方向,且是列入太湖治理項目庫和年度目標¤責任書的項目,除省級統籌支持範圍的項目外,其余@均屬於專項資金支持範圍。
第十條 專項資金項目不得以全部或部分相同的建設內容重復申報本專項資金或其他省級專項資金;專々項資金不得支持景觀、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內容,不得支持新建6165cc金沙总站的汙染治理項目,不得用於監管機構及相關部門的人員經費、公用設施等與太湖水環◥境改善沒有直接關系的項目。
第三章 項目資金申報♀審核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與審核。
(一)各轄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財政、太湖辦(環保局)以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申報、審核確定本年度計劃安≡排的具體項目,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由發展改革部門按統一格式〇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委。市屬項目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要求進行申報、審核後,按統一格式〇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委。具體申報工作按照年度專項資金申報文件執行。
(二)市發展改革委對上報的專項資金申報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核№,審核內容主要包括是否屬於申報範圍,是否重復申請其他省級補助資金,是否降脂灵胶囊提供規範的項目材料等。
(三)通過合規性審核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委托相關領域專▲家或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進行實質性審核,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工程技術方案、投資規模、費用控制、環境效益等,並核定項目申報時段』的建設內容、工程量和投資額,確保申報項目審核工作科學合理,公平公正。
(四)通過實質性審核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太湖辦以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商議項目補助比例和項目補助金額,形成市區項目初步安排方√案並向社會公示。方案公示期滿並經市政府審核同意後,由市發展改革委聯合市財政局共同下達專∮項資金和項目計劃,並將安排結果抄送▲省發展改革委以及省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 專項資金對同一項目補助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該項目核定總投≡資的50%,畜禽養殖汙染治理項目補助比例不超過60%,畜禽廢棄↓物集中收集處理與服務體系項目補助比例不超過70%。同時,應確保專項資金額度的50%以上用於補助氮磷削減類項目。
第四章 專項資金和項目管理
第十三條 專項資金項目單位應建立健全項目管理機制,嚴格履行各項審批、建設、管理程序,並對資金籌措及規範使用、正常運▂行負責,保障項目發揮效益。
第十四條 專項資金撥付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規定辦理。省財政廳下達專項資金60日內,將資金安排至具體項目。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
第十五條 鼓勵各轄區、各有關部門有效整合和統籌安排現有各@ 類環境保護資金。積極創新支持方式,綜合采取資本金註入、財政獎勵、投資補貼及融資費用補貼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采取基金化、PPP等模式,加大對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的投入。
第十六條 專項∩資金項目實行項目單位負責制,參照《江蘇省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李纳收辦法》開展竣工驗收。
第十七條 各轄區申報的專項資金項目由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驗收☆結果須抄送市發展改革委。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申報的專項資金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未按有關規定及時組織竣ζ工驗收的部門或地區,將視情況調減專項資金分配額度。
第十八條 項目單位應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原則上不得▃變更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用途。確需變更的,應上報原項目審批部門履行變更手續。項目單位每半年將項目進展情況錄入省太湖治理項目庫。
第五章 監々督檢查與績效評價
第十九條 各轄區、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專項資金和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健全監管機制。對項目前期工作、資金落實和使用↙、信息公開、建設管理和運行效果等图尔荪吾斯曼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加強項目考核,切實發揮環境▓治理效益。
第二十條 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績效評價。項目申報◥立項、申請資金必須同步申報績效目標,績效目標作為項目立項、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項目完◤工後,項目單位在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的同時,編制績效評價報告。項目驗收應查驗項目績效情況。
第二〓十一條 項目單位應加強資金的核算和管理,自覺∩接受財政、審計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申報單位對提出的申報材还是料負責;專項資金項目承擔單位對資金使用負責。對違法違規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辦马海朋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處罰。項目單位因失信等原因被列↑入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黑名單的,各級發展改革部門不予受理其ζ資金申請等事宜。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溧陽市專項資金和項目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吐尼沙汗依斯拉穆三條 本辦法自施行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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